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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热门搜索房产新闻 降价限购令房产税居前三

搜房网综合整理  2011-12-30 09:36

[摘要] 2011年的中国楼市,在博弈中向前。这一年,国家调控力度空前给力,“金九银十”在高压下成为房价的拐点,一向财大气粗的开发商们开始“捉襟见肘”,持币观望的买房人看到了希望,调侃之中还衍生出“潘币”的概念……的确,这一年我们做出了许多艰难的决定,无论政府、开发商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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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备受关注的北京楼市调控新政终于“靴子落地”。具有风向标意义的“京版国八条”在限购停购等方面均拿出了大气魄,要求外地人购房须提供连续5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同时,已有一套房的本市居民限购一套房,已有2套房的本地人和已有1套房的外地人暂停购房。因此也被认为超越了上海、青岛等地,成为迄今为止力度最强的地方版楼市调控政策。

另外,“京版国八条”共15条细则,对新“国八条”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而且对各个细节考虑得更加全面,对一套房、二套房的资格审核及流程规定得更加严密,可以说是当前对新“国八条”贯彻和落实最为彻底的地方楼市调控细则。

“京版国八条”本地限三外地限二,已经抑制市场过百万家庭的可能购房需求, 使北京楼市交易量跌去6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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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通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表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解释出台后,女性同胞打响了一场“房子保卫战”, 独立意识渐强的未婚女性再也按捺不住,觉得还是婚前自己买房才是实在保障。不过,该解释也让人们更加重视婚姻的感情基础,而非建立在房子、金钱之上。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但根据《契税暂行条例》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房屋权属变更,在房产证上被增加署名的人是契税的纳税人,应该缴纳契税,这种契税被网友戏称为“房产加名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1日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夫妻房产“加名税”风波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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