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上旬,扬州市的房管局和财政局发布通知,从7月1号起,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给予奖励,最高可以达到房款的千分之六。这个消息迅速引起了各媒体的关注,原本已经趋于平淡的楼市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很多人把扬州的这项新政策看作是又一次对限购政策突破的尝试。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5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关键词:公积金余额可支付房款
规定: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个月内,如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上仍有余额,允许提取一次个人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
解读:按照我市原有规定,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上仍有余额,只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职工误以为贷款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导致较多职工购房资金平衡不了。现允许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两个月内,提取一次个人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但后期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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