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6日,中房指数系统发布《8月全国百城价格指数》,百城均价与7月基本持平,56个城市环比上涨,44个城市环比下跌。全部披露完中报的173家上市房企,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指标均同比上升的仅71家;与此同时,北京、上海、深圳、广州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存销比始终处于历史高位。
修改后的房产税改革“扩围”的一个可能是把高档住房范围扩大,比如将高档住房界定为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1.5倍(含1.5倍)以上的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其实质是扩大高档住宅的外延,同时涵盖多套普通房的投资者,征收范围更广,加重对投资者的打击。
上海的房产税实质是“新房税”,采取既往不咎的原则,意图抑制新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不可能以增加持有成本的方式赶出存量房投资者,效果不温不火在情理之中。
房地产调控多管齐下,限地根、限银根、取消税费优惠,如今又大规模推出限购举措,难以对各项政策的具体效果进行量化分析。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在投资价格居主要地位的房地产一线城市,在限购令出台之后,房地产才进入恐慌期。正因为如此,有关部门食髓知味,试图扩大限购范围,将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全部纳入限购范围。
限购使人力资源、劳动力资源画地为牢,延缓了中国市场经济所亟需的税收改革进程,在调控房地的同时,地方土地财政未受触动就是例证。更严重的是,形成大一统市场的基础条件资金、人力的自由流动被限制、户籍溢价上升,这是市场经济的绊脚石。当我们以软弱的房产税对抗投资者,以严厉的行政举措对抗流动的资金,是在以毒攻毒,毒性并不比高房价更小。
黄奇帆先生对房产税的论述,显示一些官员非常清楚房产税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逐步以房产税取代限购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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